马耳他加密货币许可证申请
申请VFA许可证的组织必须指定注册的VFA代理人来申请。 外交部可以颁发或拒绝颁发一般性许可证或仅限于向 VFA 提供某些服务的许可证。 授予许可证需要 MFSA 不断确认:
- 申请人(及其受益所有人、合格所有人、管理委员会成员或管理申请人业务的任何其他人员)适合向 VFA 提供适当的服务,并遵守并遵守要求 《VFA 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和规则;
- 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该人是马耳他居民;
- 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则该法人是在马耳他成立的,或者根据马耳他法律或公认的司法管辖区设立的,并在马耳他设有分支机构。 其目标应仅限于作为被许可人的活动以及辅助或次要活动的执行,并且不应包括与被许可人的 VFA 的服务不兼容的目的或目标。 不相容的目标或设施包括根据任何马耳他法律(《VFA 法》除外)需要外交部授权的任何活动;
- 其实际活动与 VFA 服务兼容且相关。
许可证可以根据外交部认为适当的任何条件颁发,并且随后可能被撤销或可能施加附加条件。 外交部授予或拒绝许可的决定将基于其保护投资者和公众、保护马耳他声誉、促进创新和竞争以及维护申请人和相关方声誉的目标。
外交部还可以以多种其他理由拒绝颁发许可证,包括如果它认为申请人缺乏健全合理的管理、可靠的行政机制和充分的内部控制或安全机制,或者申请人 与任何人建立关系,使其无法对申请人进行有效监督,或者向申请人授予许可证可能会给投资者、公众、马耳他的声誉以及促进创新或竞争带来风险。
马耳他MFSA 可能会因以下原因暂停或吊销许可证: 马耳他MFSA可能会因以下原因
- 被许可人不得在许可证颁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 WFA 提供服务;
- 如果被许可人被宣布破产、清算或与其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或以其他方式清算。 或
- 应监管许可证颁发的另一主管监管机构的书面要求。
许可证持有者的责任
VFA 法案对被许可人施加了行为标准,包括要求他们公平、公正和专业地行事; 遵守 VFA 法案及任何相关规则和条例; 并对客户负有信托责任。 许可证持有者必须维持高标准的安全访问系统和协议。
防止市场滥用
VFA 法案将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非法披露与允许在 VFA 上交易的虚拟金融资产相关的内部信息定为刑事犯罪,无论这些交易是在马耳他境内还是境外进行:
- 内幕交易 – 故意推荐或鼓励他人参与内幕交易属于犯罪行为。 当一个人掌握内幕信息并自费或由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使用该信息来获取与该信息相关的虚拟金融资产时,就会发生内幕交易。 当一个人掌握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建议或诱使他人收购或处置该信息所涉及的虚拟金融资产,或者另一个人撤销或修改与该信息相关的命令时,也会发生这种情况。 信息相关的虚拟金融资产,
- 非法披露内幕信息,即某人拥有内幕信息并向任何其他人披露该信息,除非《VFA 法案》以及据此颁布的法规或规则允许披露。 煽动、协助和教唆
或煽动此类犯罪也是犯罪行为。
- 市场操纵被定义为通过滥用策略操纵或试图操纵虚拟金融资产或基准。
VFA 交易所必须拥有有效的系统、程序和机制来监控和发现市场中的滥用行为,并且必须向 MFSA 报告市场中任何滥用行为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