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 CIMA 基金及外汇证券交易商牌照

2020-06-15 15:06 阅读:

   开曼群岛是全球公认的最高水平的国际金融中心。全球领先的金融机构、《财富》500强企业以及全球范围内的私人和公共企业都选择了开曼群岛作为其选择的管辖地,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

  • 声誉:开曼群岛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稳定和强大的金融服务行业,享有高品质的离岸中心的美誉。

  • 灵活性:开曼群岛拥有先进的创新的立法优势,与行业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和合作。

  • 中心时间地点:开曼群岛的中心时间地点(GMT-5)对于在亚洲、欧洲和美洲经营业务的组织来说是理想的。

  • 税收中立性:开曼群岛没有资本收益、收入、利润、公司或代扣所得税(无论是投资基金还是投资者)。如果投资基金作为免除公司注册可以获得可再生事业从开曼群岛政府,它仍将是免税的30年,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免除信任或豁免有限合伙周期是50年。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的投资者在投资前,必须就税收对其所在管辖区的税务影响提出建议。

  • 速度:一旦所有必要的信息,包括“了解你的客户的文件”,收集和核实,所有类型的投资基金都可以建立和注册的非常快。

  • 提供世界级的专业服务:开曼群岛拥有丰富的律师、会计师、专业董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具有专业知识的服务提供者。

  • 可信赖和可靠的法律制度:开曼群岛法律,源自英国普通法,并辅以地方立法,确保开曼群岛的实体被国际理解和接受。开曼群岛法院系统很好地发展了上诉最终进入了伦敦枢密院。

  • 合规文化:开曼群岛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实施最佳国际惯例,并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要求。开曼群岛位于经合组织的“白名单”上,并签署了大量的税收信息交换协议。

  • 稳定和以商业为导向的政府:开曼群岛是英国的海外领土,有着稳定的政府历史,致力于促进金融服务业。

  •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的合理和均衡的监管:CIMA的使命是监管和监管金融服务业,以维持一流的金融体系。CIMA的重点是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以及监管机构的客户不应有的损失。CIMA关注的是国际标准和金融服务提供商对业务自由的需求,重点是维持一个充满活力和竞争性的行业。

  • 外汇管制: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因此,任何货币的货币和证券都可以自由地转移到开曼群岛和开曼群岛。

  外汇及证券、衍生品交易商牌照的监管体系

  监管外汇交易商、期货、证券、和其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法律,主要根据开曼的《证券投资商法》(修订)(SIB Law)。《SIB法》规定了在开曼群岛或从开曼群岛从事证券投资的公司、机构、和个人的所有行为。

  SIB法适用于:

  • 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

  • 开曼群岛法律下建立的伙伴关系;

  • 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外国公司;和

  • 在开曼群岛建立了一家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其他特别载体和个人。

  对于公司、合伙企业和注册外国公司来说,证券投资业务活动的地点不相关。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或注册的事实,都必须接受SIB法律的监管。

  外汇及证券、衍生品交易商牌照

  “证券”的定义非常广泛,包括股票、任何种类的股票、有限责任公司的利益、有限合伙、债务工具、权证、期权、期货和合同。

  “证券投资业务”的定义包括:

  • 证券交易;

  • 安排证券交易;

  • 管理证券;和

  • 证券咨询。

  证券交易:是指买卖、认购或承销证券。交易可以是代理人或当事人。如果作为当事人,那就是这个人:

  • 持有自己的意愿,作为当事人,以通常确定的价格买入、卖出或认购证券,而不是针对特定的交易;

  • 坚持自己从事承销证券业务;或

  • 定期向公众征求意见,引导他们(作为当事人或代理人)参与证券交易,交易结果来自于此类请求。

  安排证券交易:是指包括安排与另一个人交易证券(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的意见,或向参与证券交易安排的人提供意见。

  管理证券:是指在自由支配的基础上管理属于他人的证券。

  证券咨询:如果建议是:

  • 以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的身份,或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或

  • 关于证券交易的人的优点,或行使证券交易安全的权利。

  此外,在使用任何一种语言时,都需要使用许可证,而这些文字会将证券投资业务的描述或名称与所涉及的业务联系在一起;或者以文件或其他方式表示某人正在进行投资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将自己视为从事投资业务。

  CIMA SIBL 牌照的要求

  任何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机构、个人,除了可豁免之外,都必须向CIMA申请执照。未经许可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处以巨额罚款和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继续犯罪的情况下,每天应计的罚款,在此期间继续犯罪。在开曼群岛的其他立法中已经获得许可的实体没有豁免许可证。因此,银行、信托公司、共同基金经理和其他有执照的实体如果从事证券投资业务,就必须根据法律申请牌照。

  牌照的种类有: Broker、造市商、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理和证券顾问。

  CIMA可将条件附于牌照上,并可根据申请人可能拥有的客户数目限制或不受限制。

  牌照申请方的要求

  适用于根据《SIB法》获得许可的人士的规定目前为:

  •2003年《证券投资业务(经营)规例》;和

  •证券投资业务(财务要求和标准)条例,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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