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证券委员会SCB成立于1995年,根据1995年“证券委员会法”成立的法定机构。“2011年证券业法”(SIA,2011)规定SCB的工作。SCB会负责管理SIA(2011年证券业法)和IFA(2013年投资基金法),法案规定监管投资基金,证券和资本市场的活动。从2008年1月1日起,SCB被任命为金融和公司服务督察员,同时还负责管理2000年“金融和公司服务提供者法”。其职责在于有效监督和规范投资基金,证券和资本市场的活动,保护投资者,同时加强公众和机构对这些市场完整性的信心。
SCB牌照监管要求
如果从事交易或安排交易业务,您必须在巴哈马有实体存在。您还必须指定一名驻巴哈马的合规官和首席执行官。每个构架都必须通过合适的测试,并由监管机构批准。
SCB牌照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2、确认信;
3、补足缺少信息;
4、审查与缴费;
5、批准信。
我们与地方当局、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实体密切合作,以确保您的公司符合监管要求、能够获得官方许可。无论你的目标是成为做市商、零售财务顾问、互动券商、还是经纪人,我们都有对应的解决方案。